(中央社/2010.07.05)外交部:歐洲執委會初審通過台灣申根免簽

 


台灣爭取歐洲申根免簽證跨出重要的一步。歐盟執行委員會5日通過提案,建議修改歐盟法令,讓持台灣護照的人民,可以入境申根公約國家90天免簽證。

外交部表示,這項提案已經由歐盟執委會提交歐洲議會及歐盟部長理事會,進行下一階段審議,等這2個機構通過後立即生效,外交部希望在今年年底時,台灣民眾進出申根國家免簽證,作為中華民國建國百年的賀禮。

歐盟執委會5日特別發布聲明,表示台灣爭取申根免簽證,已經邁出第一步。

但是這項法案在送交歐洲議會時,恐怕會遭到一些阻力,因為部份歐洲議員表示,台灣恢復執行死刑,恐怕不利於這項法案通過。所以外交部已經訓令駐歐洲各個代表處,全力溝通,希望死刑議題不要和免簽證問題掛勾。

外交部表示,如果順利獲得申根免簽證待遇的話,將來持中華民國護照,將可以在28個歐洲國家停留90天,不用申請簽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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